萧律师於1986年取得香港执业律师资格,他在香港大学修读法律并以荣誉学位毕业,并拥有英国及新加坡的律师资格,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的大律师及律师资格。萧律师於1997年取得国际公证人资格丶於2000年获委任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并提供相关公证服务。
萧律师提供各方面诉讼及纠纷排解服务包括民事及商业诉讼及仲裁的法律服务。他曾处理一些备受瞩目的案件,对於公司事务丶股东纠纷丶房地产纠纷丶婚姻家事诉讼及诽谤诉讼等,有着丰富的经验。更曾处理多宗有关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竞争事务委员会之调查及上诉个案。
萧律师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委任并为多个委员会提供专业服务,包括於2007年至2013年担任房屋局上诉委员会主席,亦於2007年至2016年期间担任建筑物上诉审裁小组主席,於2013年至2019年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上诉委员会副主席,於2016年至2022年担任环境影响评估上诉委员会主席,於2017年至2023年担任监护委员会成员,现时担任地产代理监管局主席丶海洋公园董事局成员及香港艺术发展局委员。萧律师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委任为太平绅士及获颁授铜紫荆星章勋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