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东尼律师分别于1987年及1994年在香港和英国取得律师执业资格。黄律师最初于1987年加入本行,并于1990年成为本行的合伙人。 1991年,他离开本行而成立陈黄林律师行。黄律师擅长公司法和相关业务,对于公司组成后的事务,公司重组、合并及收购的计划及执行,股东合同、合资合同及其他企业事务的协商,都拥有丰富的经验。 2001年及2002年间,黄律师曾经短暂离开法律界,出任一间创新高科技公司的行政总裁,获得经营高科技业务宝贵的实际经验。 2002年,黄律师重返陈黄林律师行担任顾问,于2006年9月再度加盟本行为合伙人。黄律师现亦为高资产客户设立私人信托及为国内人士以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及其他类别申请移民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