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健俊先生

地产部

1992年取得香港律师资格。1999年成为合伙人。拥有英国律师资格。曾于英国法律学院修读法律专业课程。主要负责与地产、物业转让、抵押及发展等有关的法律事务,亦处理租赁、商务银行信贷、建筑合约,股权转让等事项。张律师是婚姻监礼人。现为香港董事学会院士。亦是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推荐“黄埔海关诚信守法会员企业”评审委员会委员。现为香港邻舍辅导会执行委员会委员,亦是该会前义务秘书及其附属管理委员会之主席。张律师同时为多个非牟利团体的义务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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