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清楠先生

铜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经济学士(荣誉学位)
商务、地产及诉讼部

马清楠律师是本行之合伙人,他曾在香港及英国接受教育。马律师在1977年于英国赫鲁大学以荣誉学位毕业。马律师取得英国、香港、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及新加坡的律师资格。他获委任为国际公证人,中国委托公証人及婚姻监礼人。

 

马律师曾于2007年至2013年间获委任为香港国际公证人协会主席。

 

此外,马律师更被任命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委员及中国农业大学之客座教授。

 

他在企业、商业及公司事务都拥有丰富的经验。马律师执业之领域亦包括有关地产和诉讼之事务及中港商业事务及合併。

 

马律师是保良局己亥年的主席,保良局是香港最悠久的慈善机构之一,保良局是根据 “保良局条例” 成立的。

 

再者,马律师也是多间公司、银行、机构、慈善团体及商会之董事及/或法律顾问。他现时亦为多个政府委员会之主席及成员。

 

马律师并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铜紫荆星章勋衔。

 

马律师之先父,马锦明先生,M.B.E.,曾任大生银行之创办人及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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