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開利先生

理學士(榮譽學位)

 

林律師於1987年5月取得香港律師資格並從事一般法律事務。林律師的業務範圍包括遺囑和遺囑認證,家事法,物業轉易,勞工法及民事和刑事訴訟。林律師亦有處理紀律聆訊,調解和就商業和合約爭議提供法律意見的經驗。他亦是英格蘭,澳大利亞及星加坡律師 ( 非執業 )。他亦被聘任為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調解員。

 

能操語言:

英語

廣東話

普通話

 

學歷及專業履歷

1984   普通法及專業課程,切斯特法學院 (英國)

1985   法律深造證書課程,切斯特法學院 (英國)

1987   香港最高法院律師

1990   英格蘭及威爾斯最高法院律師(非執業)

1991   澳大利亞首府地區最高法院律師(非執業)

1991   澳大利亞高等法院大律師(非執業)

1993   新加坡最高法院律師(非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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