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清楠先生

銅紫荊星章,太平绅士

經濟學士(榮譽學位)

商務、地產及訴訟部

 

馬清楠律師是本行之合夥人,他曾在香港及英國接受教育。馬律師在1977年於英國赫魯大學以榮譽學位畢業。馬律師取得英國、香港、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州)及新加坡的律師資格。他獲委任為國際公證人,中國委托公証人及婚姻監禮人。

 

馬律師曾於2007年至2013年間獲委任為香港國際公證人協會主席。

 

此外,馬律師更被任命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湖南省委員會委員及中國農業大學之客座教授。

 

他在企業、商業及公司事務都擁有豐富的經驗。馬律師執業之領域亦包括有關地產和訴訟之事務及中港商業事務及合併。

 

馬律師是保良局己亥年的主席,保良局是香港最悠久的慈善機構之一,保良局是根據 “保良局條例” 成立的。

 

再者,馬律師也是多間公司、銀行、機構、慈善團體及商會之董事及/或法律顧問。他現時亦為多個政府委員會之主席及成員。

 

馬律師並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頒授銅紫荊星章勳銜。

 

馬律師之先父,馬錦明先生,M.B.E.,曾任大生銀行之創辦人及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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